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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智控:签订具身智能领域独家授权协议丨公告精选
今日焦点仕佳光子: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1712%,1.6T光模块用MT-FA产品实现批量出货 仕佳光子发布半年报,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9.93亿元,同比增长121.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2.17亿元,同比增长1712%。报告期内,公司深化"无源+有源"IDM双平台优势,重点推进数通市场 等产品的客户开发。其中,1.6T光模块用AWG芯片及组件已完成研发并进入客户验证阶段;1.6T光模 块用MT-FA产品实现批量出货。同时,公司成功开发出数据中心和AI算力用高功率CWDFB激光器、硅 光用耐高温FAU器件等新产品,部分送样验证中,部分完成客户验证并实现小批量出货。 湖南天雁:中国长安汽车成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湖南天雁公告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兵器装备集团实施存续分立,汽车业务分立至新设的中国长安汽 车,根据《分立协议》,分立前兵器装备集团所持辰致集团100%股权分立至中国长安汽车。分立完成 后,中国长安汽车通过辰致集团间接持有湖南天雁37.25%的股份,成为其间接控股股东。本次收购未 改变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国长安汽车可免于 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 东 ...
光智科技(300489) - 年度报告工作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9 11:02
第一条 为了增强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度报告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切实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审 计和披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光 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光智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内幕知情人登记制度》),以及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作为法定的信息披露主体,应当严格遵守年度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的 各项规定,认真执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董事无法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当在董事 会审议定期报告时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财务报告披露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与 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 ...
光智科技(30048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9 11:02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五条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独立董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 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独立董事,人数应不少于董事总人 ...
光智科技(30048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29 11:02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 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 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公司不 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者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股东会的法定职权。股东会授 权董事会或者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其他职权的,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 ...
光智科技(30048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9 11:02
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应当聘请专 业评估师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管理, 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保证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三条 关联股东在审议与其相关的关联交易的股东会上应当回避表决;与关联方 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关联董事回避后董事 会不足三人时,应当将该等交易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第二章 关联交易及关联人 第四 ...
光智科技(30048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29 11:02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 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议事方式及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 平,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的作用,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光智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对股东会负责,并依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 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 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的决策。 第四条 本议事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
光智科技(300489) - 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9 11:02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资产的处置行为, 加强公司的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工作,增强重大资产处置的风险意识,保证公司持续健 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资产处置包括以下行为: 第二章 审批决策权限 第三条 公司一年内资产处置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由股东会审批: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 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
光智科技(300489) -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9 11:02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 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根据销售和生产采购计划,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以下简称"期货 交易"),以抵消现货市场交易中存在的价格波动风险,稳定采购成本,保障公司业务 稳步发展。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或者所 需的原材料。 6、公司应具有与期货套期保值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应严格控制期货套期保 值的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本制度同时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 子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视同公司进行期货 ...
光智科技(30048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9 11:02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 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交易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 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 券交易。 (三)本公司因涉嫌 ...
光智科技(300489)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9 11:02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合理制定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董事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和义务,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 管理效益,以更好地促进公司健康、稳定且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薪酬管 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董事会成员:包括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 司董事会决议确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管理人员。 第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其在公司的贡献度、负责的工作以及承担 的责任大小以及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确定,并结合市场薪酬情况统筹考虑,标准确定 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