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智科技(300489)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7月)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 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 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不包括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人。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等、自 愿、公平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超过董事会权限的须经董事 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审议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时,应当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 的董事同意并做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