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智科技(30048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7月)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内幕信息 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杜绝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以维护信息 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光智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长为内幕 信息相关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备案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 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