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智科技(30048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 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交易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 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 券交易。 (三)本公司因涉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