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汽(000951) - 公司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水平, 推动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以下简称"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职责为监 督指导公司环境保护、社会责任、规范治理等工作的有效实施,推动公 司的环境、社会及治理的发展。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ESG 委员会应由不少于(包含)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 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ESG 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召集人) 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ESG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 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四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六条 ESG 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