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试试验(30041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 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在第一时间内 报送证券交易所,经证券交易所审核后,通过指定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 证券监管部门备案的行为。 本制度所称的"第一时间"是指与应披露信息有关事项发生的当日。 第三条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报纸中的一家或多家报刊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网站为刊登公司公告及其他信息的媒体;并指定巨潮资讯网为公司信息披露网 站。 第四条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公司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为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监管。 公司信息披露的具体事务由董事会秘书负责。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 第 1 页 共 22 页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信息披 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