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讯自控(300112) -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7月)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 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为公 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 第三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为董事会秘书分管的工作部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应当配备 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职的专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事务代表等。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