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讯自控(300112) -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7月)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负责人,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 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设副总经理数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可以连聘连 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必须专职,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领薪。 第六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 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 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