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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宏科技(30047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VGTVGT(SZ:300476)2025-07-29 13:32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至少两 名。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工作细则(草案)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胜宏科技(惠 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