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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湾控股(01396) - 须予披露交易 出售目标股权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 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 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GUANGDONG - HONG KONG GREATER BAY AREA HOLDINGS LIMITED 粵港灣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396) 上市規則的涵義 由於有關出售事項的其中一項或多項根據上市規則第 14.07 條計算的適用百分比率 超過 5%但低於 25%,故出售事項構成上市規則第 14 章項下本公司的一項須予披露 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第 14 章項下的通知和公告的規定。 出售目標股權 於2024年12月4日(聯交所交易時段後),本公司(作為賣方)與買方訂立有關出售 事項的股份轉讓協議。根據股份轉讓協議,本公司有條件同意出售,而買方有條件同 意購買目標股權,代價為港幣36.0百萬元。 出售事項完成後,本集團將不再持有目標公司任何股權,目標集團將不再是本集團附 屬公司,而目標集團的財務業績將不再併入本集團的綜合財務報表。 - 1 - 須予披露交易 出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