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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湾控股(01396) - 主要交易-出售目标股权及潜在的主要交易-出售完成后提供之财务资助

此乃要件 請即處理 閣下如對本通函任何方面或應採取之行動有任何疑問,應諮詢 閣下之股票經紀或其他註冊證券 交易商、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已售出或轉讓名下所有粵港灣控股有限公司股份,應立即將本通函連同隨附之代表委任表 格送交買主或承讓人,或經手買賣或轉讓之銀行、股票經紀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轉交買主或承讓 人。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 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 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GUANGDONG – HONG KONG GREATER BAY AREA HOLDINGS LIMITED 粵港灣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396) 主要交易-出售目標股權 及 潛在的主要交易-出售完成後提供之財務資助 除文義另有界定外,本封面及本通函所用所有詞彙與本通函「釋義」一節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董事會函件載於本通函第4頁至第17頁。 作為本通函主體事項之交易已根據上市規則第14.44條經股東書面批准以代替舉行本公司股東大 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