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丰药房(60393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7月修订)
(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 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益 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益丰大药房连锁 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机构和部门,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董事会 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当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需了解重大事项的情况和进展时,相关 部门及人员应予以积极配合和协助,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回复,并根据要求 提供相关资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