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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硅产业(688126)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NSIGNSIG(SH:688126)2025-07-30 09:01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以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 现以下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以内召开。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条 为完善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治 理结构,保障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确保股东会高效、平稳、有序、规范运作,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