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蓉科技(603327) - 员工持股管理办法
员工持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持股的运作 机制,促进员工持股平台之合伙企业的规范运作,明晰员工合伙人入伙、退伙及 其财产份额的持有和转让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以实现员工持股为目的而设立的员工持股合伙企业 (以下简称合伙企业)。 员工为持有公司股份之目的而新设的其他类型持股平台参照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公司、合伙企业和参加对象(指根据本办法规定参加公司员工持股 的人员,以下简称参加对象)应当遵守《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 持股试点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16]133 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南平铝业(成都)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制方案》(以下简称《混改方案》) 的各项规定。 第四条 公司员工持股分期实施,任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该期员工持 股计划的持股数量原则上不得高于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的 10%,单一员工持股比例 原则上不得高于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的 1%。各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员工持股 总量原则上不得高于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的 30%,单一员工持股比例原则上不得高 于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的 1%。 任一期员工持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