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蓉科技(603327) - 独立董事制度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规范 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 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主动 调查、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独立董事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意见,并书面 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涉及表决事项的,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明确对每一 事项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