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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力医疗(603309) - 关于维力医疗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股份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Well LeadWell Lead(SH:603309)2025-07-30 09:32

国浩律师(天津) 事务所 :律師事務所 RANDALL LAW FIRM 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 38 号中国人寿金融中心 28 层 邮编:300042 电话:022-85586588 传真:022-85586677 关于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股份事项 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津法意字(2025) 第 248 号 致: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力医疗"、"上市公司"或"公司")的委托,作为公司第一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的专项 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广 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州维力医疗 器械股份有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