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迪克(30065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风险,确保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抵押、质押 或保证等担保行为,包括公司为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 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以及公司 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的总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视同公司提供担保,应当遵守本制度相 关规定。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公司 应当在控股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