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迪克(30065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 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本制度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 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 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公司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 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相关部门、单位应将内幕信息 管理纳入相关业务的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