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建装备(01786) -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國鐵建高新裝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戰略與ESG委員會工作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戰略與ESG委員會的組成及工作機構 – 1 – 第四條 戰略與ESG委員會由5名 董 事 組 成,其 中 至 少 包 括1名獨立非 執行董事,由董事長擔任召集人。 第五條 戰略與ESG委員會召集人行使以下職權: (一)負責主持戰略與ESG委員會的工作; (二)召集、主持戰略與ESG委員會會議; (三)督促、檢查戰略與ESG委員會會議決議的執行; (四)簽署戰略與ESG委員會的重要文件; (五)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六條 戰略與ESG委員會委員任期與董事任期一致。委員任期屆滿, 連選可以連任。 委員任期屆滿前,如不再擔任公司董事職務,則自動失去委員 資格,並由董事會根據前述第四條的規定補足委員人數。 戰略與ESG委員會的委員發生變動,如同時涉及公司董事的變 動,須 按 照《公 司 章 程》規 定 的 相 關 程 序 報 經 股 東 會 批 准,並 根 據監管規定的要求予以公告。 第三章 戰略與ESG委員會的職責權限 – 2 – 第一條 為 完 善 中 國 鐵 建 高 新 裝 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以 下 簡 稱「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