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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源控股(00278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7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 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苏 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下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规章制度,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 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公司股东以及 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 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