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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源控股(00278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 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 法律、行政法规 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 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经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