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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源控股(00278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健全战略规划的决策程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特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战略委员会对董 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 投资部 为战略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会议组织及战略委员会 决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3名董事组成。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担任,主任委员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 过 半数的 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代履行职务。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