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源控股(00278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7月)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涉及公司 的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内 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并视重要程度呈报董事会审核),方可 对外报道、传送。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和子公司都应配合做好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报备工作,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五条 公司由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 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 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 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