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源控股(002787)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7月)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 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提供资金、委 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 其他股东中不包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三)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披露所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包括被资助对象或者其他第三方是否就财 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等。由第三方就财务资助事项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