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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源控股(00278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 ,优化董事会组成,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提名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治理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 责。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 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经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以上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在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