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源控股(00278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 忠实 和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 保护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保证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其职责。独立董事在就职前应就其是否有足够 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向董事会作出声明。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非独立董事及经理层的 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 》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下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 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