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南电路(00291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和收购人; (六)其他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机构或人员。 1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义务人 的信息披露工作,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利益相 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提及"信息"系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 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中提及"披露" 系指在规定的时间在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信息,并送达 监管部门备案。 公司应当对以非正式公告方式向外界传达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设置审阅或 者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