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创医惠(30007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好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一个专门工作机构,经董事会批准后成 立。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 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 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其中独立董事两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 召集、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的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成员及召集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