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创医惠(30007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经营层高效管理,促进公司自身规范高效地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一个专门工作机构,经董事会 批准后成立。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 内独立行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保证公司有关薪酬与考核的重大政策在形 成决议前已得到了充分、专业、科学并合乎规范程序的论证。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两名,由 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召集及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八条 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委员连续二次未 能亲自出席委员会会议,也未能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交对会议议题的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