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电器(60386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7月修订)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切实维护 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提出建议,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决定。 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