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股份(000652)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参加了 贵司本次股东会的全过程,对贵司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 查和验证,审查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审查的相关文件、资料, 现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如下: 致: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程序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系依据贵司 2025 年 7 月 14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由董事会提议召开。2025 年 7 月 15 日,贵司以公告 形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disclosure/listed/not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