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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未名(002581)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7月)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经2025年7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 第 1 号》)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与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指定联系人,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 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 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依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内部制度等有关规定赋予的职权开展工作,履行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