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未名(00258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7月)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经2025年7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山东未名生物 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 秘书组织实施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 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董 事会秘书处是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内 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