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未名(00258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山东未名医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年7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确保董事会 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东未名医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 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5至11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非职工代表董 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 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后直接进入公司董事会。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 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