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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未名(002581) - 《印章管理制度》(2025年7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刻制 与领用、保管、使用、废止与销毁,促进印章管理标准化、流程化,保障公司 合法权益,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经2025年7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分、子公司及各部门章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分、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财务印鉴专用章、合同专用章、董事会印章、部门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 含电子章)。 第四条 印章的适用范围 (一)公司公章:适用于公司上报国家机关、政府部门的重要公函和文件, 公司出具的证明、函件、下发的各类内部文件以及必须使用法人章的各类有法 律约束力的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印章:适用于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文件、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统计报表等。 (三)财务印鉴专用章:包括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