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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未名(002581) -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2025年7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六条 主任委员负责召集、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或无 法履行职责的,由战略委员会委员选举一名委员代行主任委员职责。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 连选连任。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细则规定的 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根据本细则的规定增补新的委员。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战略规划的决策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设立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以 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