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未名(002581) -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7月)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 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数据、统计 数据及其他重大事项等。"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或网站上正式公开。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 报送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董事会秘书处负责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对外报送信 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对外报送信息应当经董事会秘书审核批准。公司各分 子公司、部门或相关人员应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外报程序。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办法 (经2025年7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加强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以及《山东未名 生物医药股份有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