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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未名(00258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2025年7月)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山东未名医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经2025年7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未名医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山东未名医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山东 未名医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中豁免披露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 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范围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应当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