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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未名(002581)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7月)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经 2025 年 7 月 30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保证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 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为保证业务活动的正常有效进行,保 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发现、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 法、完整而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者职能部门、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 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