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科精密(30149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的管理。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 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 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