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科精密(301499)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 定,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上海维科精密模 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精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就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 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经营业务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合理 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 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 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 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必须以公司或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