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光科技(002730) -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 工作细则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公司经理层的职责和权限,规范 经理层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保证总裁充分履行职能,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制定本细则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以及《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 司依法设置总裁,总裁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裁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总裁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的 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 道。 (四)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裁: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