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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硕科技(301295)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Meishuo TECH.Meishuo TECH.(SZ:301295)2025-07-31 10:16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六条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提名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的选举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股东所 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总 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按意愿将其拥有的全部 投票表决权集中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 权进行分配,分别投向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一种投票制度。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的议案。 第五条董事的选举,应当充分反映中小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