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河药辅(30045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7月)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 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各下属企业。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董事会 办公室是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的日常管理部门。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