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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土科技(300353) -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7月)
KYLANDKYLAND(SZ:300353)2025-07-31 10:25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由 1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拟任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条件以及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对董事候选人和经理人选进行审 查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以过半数董事同意选举产生。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