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土科技(300353) -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7月)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 投资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的对外投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及子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 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和经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存货等实物资产、无形 资产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财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包括 但不限于投资新设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向子公司追加投资、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 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委托理财、委托贷款、提供财务资助等。公司投资 分为财务性投资和战略性投资两大类: 1、财务性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的投资,包括委托理财、证 券、期货、期权、外汇及投资基金等。 2、战略性投资主要指:公司投出的不能随时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