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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股份(600511) -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经公司 2025 年 7 月 31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 实施。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内部审核程序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 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 (以下统称商业秘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