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能源国际(00686) - 就须予披露交易之补充公告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 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 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686 就須予披露交易之補充公告 茲提述北京能源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 日期為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之公告(「該公告」)。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本公告 所用詞彙應與該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本公司謹此進一步澄清融資租賃協議項下租賃資產的組成。租賃資產包括為EPC 項目之設備以及向與EPC合約無關之獨立第三方購買之其他光伏設備及模組(「其 他設備」)。其他設備的總購買價約為人民幣98百萬元。誠如該公告所披露,融資 租賃協議項下的租賃付款總額約為人民幣372百萬元。金額代表(i)租賃資產購買成 本(設備約人民幣234百萬元及其他設備約人民幣98百萬元)及(ii)估計利息總額之 總和。估計利息之計算基準已載於該公告內。董事會經參考市場利率及本集團過 往訂立之其他融資租賃後,評核此基準屬公平合理。 –1– 上述補充資料並不影響該公告所披露的其他資料。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該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