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汇科(83116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证券代码:831167 证券简称:鑫汇科 公告编号:2025-047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 度的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之子议案 2.01:《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变更,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 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会计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