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生股份(00245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八月 董事会议事规则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的提议、召集、通知、召开、表决、记录等事项适用本 规则。 第三条 董事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 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董事会临时会议不定期召开。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其职权 第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六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三名独立董事、一名职工代表董 事。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 职务。 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